顾客酒吧崴脚索赔遭拒 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
据报道 今年5月下旬,蒋女士在四川成都金牛区一家酒吧消遣时,不慎崴伤脚部,导致左足跟骨前外侧撕脱性骨折等多处损伤。蒋女士认为酒吧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将酒吧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4万余元。然而,一审法院认为蒋女士自身存在过错,驳回了她的起诉。近日,蒋女士已提起上诉,二审将于近日开庭。
据蒋女士介绍,事发当晚她一个人去酒吧喝酒,从厕所出来时没注意到有两个台阶,加之地面有积水,不慎踩空导致脚部扭伤。摔伤后,酒吧工作人员并未主动打120,直到她报警后才被送往医院。蒋女士认为,酒吧作为服务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一定的侵权责任。
然而,酒吧方面则表示,蒋女士受伤并不是酒吧的过错。他们表示,事发当晚场所内地面干燥,不存在积水的情况,且蒋女士也没有证据证明她受伤与酒吧有因果关系。此外,酒吧方还提到,蒋女士在受伤前脚部就有旧伤,且她穿着5cm~7cm高跟鞋饮酒,在行走过程中受伤,是她自己的过错。
一审法院认为,蒋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自身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她明知脚踝有旧伤,仍穿着高跟鞋饮酒,在行走过程中未尽到应有的安全注意义务,应对受伤的后果自行担责。酒吧在蒋女士受伤后拨打救助电话并垫付医疗费,已尽到积极帮助义务。
蒋女士表示,她之前的旧伤是左脚后踝和外踝,而这次受伤的是左脚前踝以及脚背,是不一样的部位。她还提到,由于双方赔偿未协商一致,她在美团、大众点评给了酒吧恶意差评,并举报酒吧卖假酒和消防有问题。酒吧负责人则表示,他们不愿与之协商,等待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
目前,蒋女士已提起上诉,二审将于近日开庭。此案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公共场所要注意自身安全,避免类似意外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