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岁父亲病逝后 家属发现医嘱与费用清单药物数量不符
据报道 近日,江西邹先生向记者反映,其77岁的父亲在三家南昌三甲医院治疗期间,家属在整理病历资料时发现医嘱与治疗费用清单上的药物数量存在明显不符,已将这三家医院起诉至法院。
邹先生介绍,其父亲曾在江西省肿瘤医院、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和江西省胸科医院接受治疗,并在2023年7月去世。家属在核对医嘱、护理记录和治疗费用清单时,发现用药数量存在显著差异。例如,在江西省胸科医院,医嘱仅开了10支重酒石酸间羟胺注射液,但收费清单上却显示使用了340支,且医院未退还多余药品的费用。邹先生表示,这种情况涉及19处,他认为医院存在欺诈和骗保行为。
邹先生提供的统计表显示,三家医院的医嘱与收费清单在多个方面存在不一致。他坦言,如果只是数量稍有出入,他们还能接受医院的解释,但数量差异如此之大,让他们难以接受。邹先生还指出,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结费清单上有一种粘合剂,费用高达1058元/支,但医嘱上并未开具此药。
对于家属的质疑,涉事医院均予以否认。江西省胸科医院表示,医嘱与收费清单不对应可能是由于电脑系统造成的,并强调所有收费退费都符合规定。江西省肿瘤医院则称,由于电脑系统时间与工作电脑时间、费用发生时间与实际费用发生时间不一致等原因,会产生费用差额。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未对医嘱与收费清单是否对应作出正面回应。
目前,此案正在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审理中。邹先生表示,他们希望法院能公正审理此案,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也希望医院能正视问题,加强内部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医疗纠纷和医院管理的关注。我们期待法院能尽快作出公正判决,同时也希望医院能加强自律,确保患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