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世后丈夫抱着“代孕遗腹子” 和丈母娘分割千万遗产
女子林楠离世并已火化三月之余,其夫沈悦携自称是试管婴儿的“血脉”沈子豪现身法庭,要求分得上千万遗产。近日,长宁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因代孕引发的遗产继承纠纷。
母亲离世后“降生”的试管婴儿
林楠,刘阿姨的独女,2021年不幸辞世,未留遗嘱。林楠身后,其名下的两套房产及多笔存款成为遗产分配焦点。但案件深入调查后,一个惊人秘密浮出水面——沈悦声称,他与林楠通过代孕育有儿子沈子豪,并要求沈子豪以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参与遗产分配。
“小豪是我和林楠通过代孕生下的亲骨肉,理应继承遗产!”法庭上,沈悦情绪激动,呈交了《辅助生育协议》、聊天记录及亲子鉴定报告。但刘阿姨当即反驳:“我女儿长期抗癌,根本无法取卵,何来代孕?这孩子出生时,我女儿已离世一个多月!”
出生医学证明显示,沈子豪的母亲为“杨某”,出生时间为2022年1月,而林楠则于2021年11月离世。这一时间上的矛盾成为案件的关键疑点,医学上的“时空错位”让旁听者哗然。
无出境记录,何谈跨国取卵?
庭审细节更加离奇。沈悦声称2016年夫妻二人赴泰国取卵,但海关记录显示林楠当年并未出境。更蹊跷的是,沈悦提交的产检报告日期竟在林楠离世之后——2021年11月25日的B超单上,“孕妇”姓名竟为已故的林楠。
刘阿姨指出,女婿提供的代孕协议漏洞百出:协议未注明日期,林楠的签名疑似伪造,且协议中的代孕公司已在2022年注销。亲子检测报告仅能证明沈悦与沈子豪之间的亲子关系,无法证明沈子豪与林楠之间的亲子关系。
刘阿姨表示,女儿生前从未提及代孕一事,她对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均持异议。刘阿姨一方强调:“代孕在我国明令禁止,即便协议真实,也因违法而无效!”
法院指出,我国明确禁止代孕行为,这不仅体现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明确规定中,更涉及婚姻家庭关系、女性基本尊严、伦理道德等人类社会的基本问题。但在此案中,代孕作为客观事实已存在,法律可以对代孕行为进行制裁,但代孕出生的孩子并不因制裁而消失,代孕子女仍应享有法律的同等保护。
法院通过司法鉴定确认了沈悦与沈子豪之间的亲子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林楠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刘阿姨、沈悦作为林楠的母亲和配偶,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沈子豪与林楠不具有亲子关系,不属于第一顺位继承人。林楠的遗产由刘阿姨和沈悦平分继承。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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